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《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》,做好全镇秸秆还田机械推广工作,经研究决定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,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,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、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、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,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,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,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,实现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。
二、工作目标
全镇三麦面积共34697亩,按照市政府每100亩配备一套小型秸秆还田机械、还田率达60%的要求,应配备小型秸秆还田机械175台,目前已配备97台,本期确保新增小型秸秆还田机械78台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时间要求:定于6月5日前购回。
(二)补助办法:
每台小型秸秆还田机价格2680元,省财政补助800元/台,市镇两级财政共补助1000元/台,机手实际出资880元/台。大中型还田机械补助为小型还田机械的三倍。
(三)考核奖惩:
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,小型还田机械奖励村组织费100元/台,大中型还田机械奖励村组织费300元/台;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村,依据窑委发(2009)4号文件精神,扣除该项工作的基本分(1分),同时在村转移支付中扣除880元/台。
附件:秸秆还田机械任务分解表
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