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09年吴窑镇招商引资工作,加强对驻点招商工作的管理,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,制订2009年吴窑镇驻点招商经费管理及考核办法。
一、驻点考勤
1、全年驻点招商时间确保不少于220天,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22天。
2、驻点人员必须按实填报工作行程表,驻点负责人必须按实填报全驻点人员工作行程表,在每月费用报支时一并缴内勤人员收存备案。
3、各驻点人员必须每天记录行程及工作内容,供组织不定期抽查。
4、各驻点负责人发现重要项目信息及时汇报,每周由内勤人员将项目信息统计制表,并上报给镇主要领导,公布给各驻点。
5、回如办事实行分级汇报制,即一般人员向驻点负责人请示,驻点负责人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,同时报内勤人员备案。
二、费用标准
1、租房经费:每个驻点租房经费及水、电、煤气等费用, 凭租房协议、出租人收款证明、出租人身份证明等手续按实报结。
2、开办费:新设的每一个驻点,开办费在1200元内报支。
3、通讯费:各招商点不安装固定电话,通讯以手机为主,手机采取包干制,招商点负责人手机话费400元/月,其他驻点人员200元/月,凭票报支。
4、招待费:每个驻点招待费不超过2000元/月,由驻点负责人掌握使用,凭招待清单和发票报支。
5、礼品购置:凡接待客商或拜访重要客商需购置礼品的,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,由镇后勤组负责采购配备,凡私自采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。
三、费用报支
1、招商驻点人员补贴生活费30元/天,驻点人员因私回如每月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,长途交通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,不允许乘坐飞机。
2、驻点交通费据车票实报实支,市内交通原则上不允许打的。
3、驻点人员费用一月一结,由内勤人员登记核对,统一报支。
四、考核奖惩
1、年初所明确各人招商任务,年终据此严格考核,驻点负责人既要对本人招商任务负责,也要对本驻点招商任务负总责。
2、各个驻点如能完成一至两个规模项目落户,视作完成任务。
3、考核采取百分制,各驻点人员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,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。得分高于60分的,参照窑委发〔2009〕5号文件执行。
4、各驻点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招商信息,经论证确认为项目第一信息人,项目洽谈成功后记入个人招商业绩。项目洽谈可相互协作,合理分配招商业绩。
附1: 驻点人员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
附2: 招商办内勤人员工作职责
(此件发至各位党政领导、财政所及招商线人员)
主题词:驻点招商 经费管理 考核办法
吴窑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1日印发
(共印:26份)
附1:
驻点人员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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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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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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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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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 点
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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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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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注册600万美元
外资到帐300万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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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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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资3000元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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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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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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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注册400万美元
外资到帐200万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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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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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资2000万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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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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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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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注册200万美元
外资到帐100万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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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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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资1000万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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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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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2:
招商办内勤人员工作职责
1、整理并及时上报招商项目信息,定期上报市招商局、镇主要领导、各驻点负责人。10分
2、项目包装发布。15分
3、各类招商文件、资料、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。10分
4、招商活动客商接待的前期准备和过程配合。15分
5、各驻点费用单据的收理、核对及结报。10分
6、各驻点人员的考勤及补贴的抄发。10分
7、内部日常清洁整理及后勤供应。10分
8、参与项目信息的跟踪洽谈推进,负责项目协议的起草。10分
9、吴窑镇政府网站内容定期更新。10分